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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安全制度

来源: 档案馆   发布时间:2017-10-11  点击:[]

为认真贯彻国家、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,加强管理工作,明确安全工作职责,结合本单位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安全的法令、制度,组织职工实施安全制度。

2、安全工作组要抓好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思想、安全工作的教育。

3、存放档案必须配置铁质档案柜或密集架,要实现档案库房、阅档室、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“三分开”。

4、抓好“八防”落实,经常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,做到万无一失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
5、严禁在档案库房、阅档室吸烟,放置易燃、易爆等妨碍档案安全的物品。

6、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库房时要关灯、锁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。

7、档案工作中形成的须销毁材料不得乱扔、乱放,要集中保管,统一销毁。

8、发生事故时,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、及时处理、组织抢救,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及有关单位、参加事故调查、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。

每一位职工都是安全责任人,都要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按照安全制度工作。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制度、忽视安全工作,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的应负相应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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