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阅档案须知
1.查阅个人档案需凭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材料办理查阅登记手续,可查阅档案制度允许范围内的档案资料。
2.查阅部门档案需填写《档案查阅审批表附件1》(本站首页“下载专区”下载),详见查档流程图。
3.委托查档需填写委托书(“下载专区”下载),并提供委托人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4.远程办理查档适用于疫情期间外省工作毕业生,查档人委托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第3条查档手续,查档后办理邮寄服务。
5.查阅档案时,只准查阅自己需要的部分,不准翻阅其他部分内容,阅后要当面交点清楚。
6.查阅档案者,不准拆卷、涂改,不准在档案上乱划或做标记。不准私自拍照,如需复制,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复制。
7.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,并负有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的责任,不得失密、泄密。
8.查档时间:工作日时间。周六、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,寒暑假服务时间另行通知。
9.查档地点:遵义医科大学图书馆9楼(903室)
10.联系方式:
查档电话 0851-28640920;
查档邮箱 2757681034@qq.com(邮件主题请注明查档人姓名及查档内容,附件上传查档材料)